环境管理体系制度介绍
各国制度概况——
建立制度,规范认 证活动是认 证领域的惯例。在英国等欧洲 以及美国、日本等国均建立了制度,使认 证活动得以规范、开展。
制度起源于英国,英国UKAS是由英国,以规范认 证市场、认 证质量、维护认 证信誉为目的。
自80年代末、90年代初起,各国纷纷建立本国的制度,成立了本国的。如美国的RAB、荷兰的RvA、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两国成立了联合JAS-ANZ、日本的JAB等,这些均在认 证领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。
近年来,随着ISO14000系列标准在范围内的实施,制度也扩展到环境管理体系认 证领域。由于环境管理体系认 证所涉及的范围、所需的资源较以往的认 证为复杂,环境保护较强,因而对于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员、认 证从事认 证工作能力须按照环境管理体系认 证制度的要求进行评审和确认,各国实施ISO14000认 证的同时,都在研究制定相应的准则,以规范环境管理体系认
证工作,认 证质量。
实践证明,制度的建立,为管理和规范认 证市场提供了的途径,同时也和推动了认 证事业的发展。
互认及要求——
在认 证领域中,互认是关系到认 证工作能否持续开展的关键问题,1个的认 证、工作如果不按照惯例、不遵守准则,其认 证结果就无法得到承认。为消各国由于准则、认 证规范不同而造成的差异,减少由此而产生的国与国之间或贸易伙伴之间的不信,避重复认 证,领域相继成立了互认组织。其中影响大的有:
1)论坛IAF:由各国的组成的互认组织,旨在通过研究讨论制定出合理而通行的认 证准则(分为质量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),以规范与认 证领域的工作,从而实现互认。加入互认组织,实现互认,是环境管理体系认 证工作的需求,也是贸易的需求,实现环境管理体系认 证的互认,将利于贸易壁垒,促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。IAF的环境管理体系互认工作目前尚在筹备中。
2)太平洋合作组织PAC:是以亚太经济合作组织(APEC)成员经济体为主导,并向其它区域开放的区域多边合作组织。 PAC在多边承认协议和有关准则等问题上决定采取与IAF协调1致的作法。该组织是IAF的区域组织成员,PAC的环境管理体系同行评审活动将很快开始进行。
3)审核员培训与注册协会IATCA:是由各国的审核员注册及审核员培训课程批准组成的一个组织,旨在通过研究,制定出合理通行的审核员注册准则以及审核员培训课程注册准则,以消由于注册准则的差异而造成的审核员水平及培训结果的差别,从而实现在该领域的互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