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CC免办
什么产品可免办CCC?
一、符合以下条件的,不需办理强制性产品认 证。 1.外国驻华组织驻华及其外交人员自用的物品;
2.香港、澳门特区驻内地及其工作人员自用的物品;
3.入境人员随身从境外带入境内的自用物品;
4.援助、的物品。
符合以上条件的《目录》中的产品,不需申请强制性产品认 证证书,也不需加施强制性产品认 证标志。
二、符合以下条件的,可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 证。
1.为科研、测试所需的产品;
2.为考核引进生产线所需的0部件;
3.直接为用户维修目的所需的产品;
4.工厂生产线.生产线配套所需的设备(不包含办公用品);
5.用于商业展示,但不销售的产品;
6.暂时后需退运出关的产品(含展览品);
7.以整机出口为目的而用一般贸易方式的0部件;
8.以整机出口为目的而用进料或来料加工方式的0部件。
符合以上条件的《目录》中的产品,生产厂商、销售商或其代理人可向有关质检提出申请,并提交相关的申请书、证明符合免办条件的证明材料、责任书、产品符合性声明(包括型式试验报告)等资料,经批准获得《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 证证明》后,方可出厂销售、在经营性活动中使用。
三、《目录》中的产品,有下列情况之一的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认 证条例》及配套法规进行处罚。
1.不符合本公告条件而借口不需办理强制性产品认 证擅自出厂销售、在经营性活动中使用的;
2.符合本公告条件但没有获得《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 证证明》擅自出厂销售、在经营性活动中使用的;
3.编造虚假材料骗取《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 证证明》的;
4.获得《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 证证明》后不按原申请目的使用的。